防爆電磁制動電機的防爆等級如何劃分,采取了哪些措施來實現防爆? 2022-08-02 08:54 瀏覽量:219 與通用電磁制動電機相比,防爆電磁制動電機屬于特種設備管理范圍內的電磁制動電機產品。 國家根據生產許可證對其進行管理,即防爆電磁制動電機的生產、維修單位應具有相應的資質,否則不能開展相應的生產經營活動。在一定條件下,煤炭、石油、天然氣、化工等工業部門可能因氣體、蒸汽、空氣混合物或煤塵的積聚而產生爆炸危險。 這些地方的電磁制動電機故障,尤其是電氣故障,是爆炸和火災的根本原因。 因此,在爆炸性混合物可能聚集的地方使用的電磁制動電機必須采用防爆型,并要求保證運行安全。 在煤炭行業,無論是主工序還是輔工序,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礦山的相關設備上都應使用防爆電磁制動電機。防爆電磁制動電機的特殊性在于其工作條件下存在易燃易爆氣體物質,根據不同的運行環境分為不同的類型和防爆等級。 防爆電磁制動電機是防爆電氣設備,分為I類和II類兩類。 Ⅰ類為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二是指在礦井以外的地方使用的電氣設備,按試驗安全間隙或點火電流來區分。 II類電氣設備分為三類:IIA、IIb和IIC。 防爆電磁制動電機按其特性分為防爆電磁制動電機、增安電磁制動電機、正壓電磁制動電機、無火花電磁制動電機和粉塵防爆電磁制動電機。電磁制動電機的防爆性能通過特殊措施得到保證,可以防止周圍爆炸性介質的爆炸或將發生爆炸的可能性降到相對低點。 這些措施以防爆等級為特征,分為兩類。 一個措施是允許電磁制動電機內部爆炸,但不要擴散到周圍介質。 另一個措施是在導電部分與爆炸性介質之間采取隔離措施,或防止可能與爆炸性混合物接觸的導電部分產生危險火花和局部發熱。